吡丙醚WP20140211
- 登记证号
- WP20140211
- 农药名称
- 吡丙醚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统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7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丙醚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外 | 蝇(幼虫) | 2克/平方米 | 喷洒 |
按2000毫克/平方米制剂用药量,全面均匀喷洒于蝇幼虫孳生地表面。
本品是一种保幼激素类型的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杀卵作用, 还具有内吸性转移活性;对昆虫的抑制作用表现在影响昆虫蜕变和繁 殖;在血淋巴 中高浓度的存留,加速昆虫前胸腺向性激素的分泌; 另一方面,由于能使昆虫缺少产卵所需的刺激因素,抑制胚胎发育及 卵的孵化,或生成没有生活能力的卵,从而有效的控制并达到害虫防 治的目的。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2、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3、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剂,不要让药剂沾染皮肤和 眼睛。 5、切勿污染饮用水源地。 6、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和工作服。 7、 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过敏者禁用,使用中 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若药液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不慎吸入,请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若误食,无解毒药,请立即就医对症治疗。本品对变态发育的低等生物有毒性。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