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1314
- 登记证号
- PD20121314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枸杞 | 白粉病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 番茄 | 早疫病 | 67-100克/亩 | 喷雾 |
| 芹菜 | 斑枯病 | 35-45克/亩 | 喷雾 |
| 苦瓜 | 白粉病 | 70-10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番茄早疫病、苦瓜白粉病以及芹菜斑枯病发病初期用药,连续施药间隔为7-10天。在枸杞白粉病发病初期用药。 2、本品在番茄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苦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2-4次。在枸杞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用药1次。 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作用的杀菌剂,通过抑制麦角淄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起到防病和治病的作用。用于防治番茄早疫病、苦瓜白粉病、芹菜斑枯病以及枸杞白粉病。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本品对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在珍稀鸟类保护区及其觅食区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