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苯噻酰PD20121303
- 登记证号
- PD20121303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10
- 批准日期
- 6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噻酰草胺64%
吡嘧磺隆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30-50克/亩(南方地区);50-70克/亩(北方地区) | 毒土法 |
在水稻移栽后,南方地区5~7天,北方地区7~10 天 ,稗草1.5叶期用药,每亩用15~20千克细潮土(肥)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间可以补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不能排水,以保证药效,以后正常管理。
本品由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1 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2 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 3 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使用效果差。 4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 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6 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排入水体或浇菜。 7 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 8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 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3 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 4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