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6969
- 登记证号
- PD2009696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玉米田 | 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在杂草生长旺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
本品是非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对柑橘园杂草、玉米田杂草有较好防效。正确使用条件下,本品对作物安全。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不可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加大用药量,以免造成药害。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建议戴上定向防护罩。 4、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7、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本品对眼睛、皮肤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