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6972
- 登记证号
- PD200969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大创业生物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6.7-1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适用于害虫发生初、中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新型吡啶类杀虫剂,通过作用于害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受体,干扰其运动神经系统达到杀虫作用。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无药害。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水源。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 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至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