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草醚PD20121285
- 登记证号
- PD20121285
- 农药名称
- 双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5
- 批准日期
- 1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9-21.3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水稻直播后10天左右,杂草1-3叶期时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处理,施药前排干田水,保持土壤湿润。施药1-2天后,复水3-5 厘米或保持湿润状态,恢复正常田间管理。
本产品是水稻直播田茎叶除草剂,施药期较长,除草谱较宽。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用清水洗刷干净,冲洗水和残余药剂统一放置于专用容器中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本品只适用于水稻,禁止使用在其他作物上。 5.使用本品必须同时加入同等剂量的专用展着剂。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8.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1.误服时,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2.误入眼睛接触皮肤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同时应尽快请医生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
1.本品应存放于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 2.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