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油PD20121278
- 登记证号
- PD20121278
- 农药名称
- 矿物油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5
- 批准日期
- 99%
- 备注
- 2024年8月23日,增加杨梅树介壳虫。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矿物油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杨梅树 | 介壳虫 | 50-150倍液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50-3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红蜘蛛虫害发生初期使用,杨梅树介壳虫低龄若虫盛发期使用,处理应喷雾均匀。2.本品对某些桃树品种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渗透作用,能够快速穿透害虫体表的蜡质层,破坏害虫的中枢神经系统,杀死害虫。渗透作用使其能够杀死潜伏于叶背面的害虫。对柑橘红蜘蛛、杨梅树介壳虫有较好的防效。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2.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使用时应现配现用,充分搅拌后喷施。药液应均匀喷施于叶面、叶背和果实表面,树冠应彻底喷湿,以保证药膜全面覆盖,并封闭虫体。3.日温度高于35℃时,请在早晚施药,并采用较高稀释倍数。避免在嫩稍期、花期和幼果生理落果前使用。4.施药时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药剂接触身体裸露部位。用药后喷雾器械用清水清洗,包装瓶不要随便丢弃,应回收集中存放。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为低毒产品,但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误服应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未用完药剂保存于原包装内密封。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