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甲草胺PD20096997
- 登记证号
- PD20096997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2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72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甲草胺72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10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最好是降雨或灌溉前施药,若土壤过于干旱或预报短期内不会降雨,则于施药后浅层混土2-3厘米,若用于地膜覆盖作物则在播后喷药。然后盖膜,增产明显。 2.按推荐剂量,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处理。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主要通过芽鞘、幼芽或幼根吸收向上传导发挥作用。用于旱地作物除草,适合作物播后苗前处理。本品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双子叶杂草、莎草科杂草如稗草、马唐、臂形草、牛筋草、野黍、狗尾草、雀稗、异型莎草、荠菜、苋、鸭跖草、蓼、黄花蒿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4.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该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5.勿将本品及其废弃液弃于水中,以免污染水源。 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皮肤、眼、呼吸道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