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灵PD20096998
- 登记证号
- PD20096998
- 农药名称
- 甲霜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禾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9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霜灵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甲霜灵原药白色粉状固体,20℃水中溶解度7.1克/升。为内吸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被植物根、茎、叶迅速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运转到各个部位,因而耐雨水冲刷。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衣。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清洗药衣、药械等注意不要污染水源和水系,不要污染食物和饲料。剩余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可烧毁或深埋,不得留作它用,不能污染环境。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⑴如皮肤沾染药剂,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皮肤。 ⑵如眼睛溅入药液,要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⑶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⑴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儿童与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⑵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粮食、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