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片WP20120156
- 登记证号
- WP20120156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片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片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毫克/片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鑫立特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3
- 批准日期
- 15毫克/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15毫克/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将药片置于电热蚊香器的金属板上,然后接通电源,电热蚊香器即发热,药片开始挥发效力;使用过程中药片色泽将由深及浅,逐渐趋白;正常使用8小时后,应更换药片,为确保本品药效的正常发挥,请于群鹭电热蚊香器配套使用。
本品以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蚊。
1、将药片平实一面贴紧金属板,置于上风处且距人体2米以内;使用后注意用电安全,并注意通风; 2、更新药片时,应先切断电源; 3、药片色泽不褪或减褪少许,应检查电热蚊香器; 4、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远离儿童;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