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噻虫胺PD20242682
- 登记证号
- PD20242682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6%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绿安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1.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2%
氯虫苯甲酰胺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1200-1600克/亩 | 沟施 |
1.新植蔗在开沟、下种后带状施药于种植沟中,然后盖土。宿根蔗在培土开沟时开沟施药,然后盖土。2.大风天或者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3.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酰胺类和新烟碱类混剂,对害虫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蔗蔗螟。
1.本品为28族(双酰胺类杀虫剂)和4A族(新烟碱类杀虫剂)化合物,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非28族和4A族化合物)轮换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