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虫·甲虫肼PD20242686
- 登记证号
- PD20242686
- 农药名称
- 氰虫·甲虫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农药业(广东)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48克/升(氰氟虫腙224克/升,甲氧虫酰肼224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氧虫酰肼20%
氰氟虫腙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2.严格按推荐剂量、时期和方法施用。喷雾时应恒速均匀,避免重喷漏喷。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本品每季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是缩氨基脲类杀虫剂氰氟虫腙和昆虫生产调节剂甲氧虫酰肼复配而成,氰氟虫腙杀虫机理独特,具有胃毒兼触杀作用;甲氧虫酰肼属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促进鳞翅目幼虫非正常脱皮。二者复配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应避免接触。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2.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20分钟。3.眼睛接触: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轻柔地淋洗15—20分钟。4.误食: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448克/升(氰氟虫腙224克/升,甲氧虫酰肼22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