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PD20070257
- 登记证号
- PD20070257
- 农药名称
- 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威尔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9-3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苗瘟病:插秧田,在插秧前一周,苗床喷雾。 叶瘟病:在将要发病或发病初期用药。 穗稻瘟病:在孕穗后期或齐穗期使用,效果更佳。 根据发病情况,酌情考虑用药次数,用药间隔为1-2周。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药效较明显。
1、安全间隔期:早稻14天,晚稻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早稻3次,晚稻2次。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农药均匀喷洒。 2、不要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 4、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 5、将本剂放置安全地点,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洗涤,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 6、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 7、由于对水生物有一定影响,为此禁止在鱼、虾、蟹田及周围使用。 8、孕期或孕妇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万一中毒时,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误服时要漱口、喝水,严重时要携带此标签接受医生的治疗。
本药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添加防雨、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