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乙螨唑PD20242722
- 登记证号
- PD20242722
- 农药名称
- 阿维·乙螨唑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天邦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69克/升(阿维菌素54克/升,乙螨唑215克/升)。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乙螨唑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柑橘红蜘蛛,于红蜘蛛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均匀、周到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0天。
本品由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和2,4-二苯基噁唑衍生物类化合物混配而成,通过干扰害螨的神经生理活动以及抑制螨类的蜕皮过程而起作用,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和石硫合剂混合使用。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皮肤疼痛感持续,请医生诊治,并单独清洗被污染的工作服。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可洗胃但不可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69克/升(阿维菌素54克/升,乙螨唑21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