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噻虫胺PD20242735
- 登记证号
- PD20242735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6%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正道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0.1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12%
氯虫苯甲酰胺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蛴螬 | 10-15千克/亩 | 撒施 |
1.于花生播种时均匀撒施于播种沟内。2.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氯虫苯甲酰胺对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能够使机体持续脱钙,造成昆虫肌肉松弛型麻痹以致死亡;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可以选择性抑制昆虫神经系统,会使害虫异常兴奋,然后全身痉挛、麻痹而死亡.两个有效成分混配后可以有效防治花生蛴螬。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对眼睛有强刺激性,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防护用品,避免药剂接触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对眼睛有一定刺激性,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