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苯·噻虫胺PD20242740
- 登记证号
- PD20242740
- 农药名称
- 联苯·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20克/升(联苯菊酯110克/升,噻虫胺11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10%
噻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黄条跳甲 | 40-55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甘蓝黄条跳甲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根据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类型调整水量,以喷湿、喷透至药液即将滴落为宜。2.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春季干旱地区,柑橘、油菜等开花期及开花前60天都不要使用,避开蜜蜂采蜜期,以保护蜜峰。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本品是菊酯类与新烟碱类制成的杀虫剂。联苯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性能。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两者混配,优势互补,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眼睛接触。施药时应按照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20克/升(联苯菊酯110克/升,噻虫胺11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