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虫螨腈PD20242747
- 登记证号
- PD20242747
- 农药名称
- 甲氧·虫螨腈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质量浓度127克/升(虫螨腈85克/升,甲氧虫酰肼4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氧虫酰肼4%
虫螨腈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本品是由甲氧虫酰肼和虫螨腈复配而成的杀虫剂。甲氧虫酰肼对昆虫蜕皮激素类受体具有刺激作用,引起昆虫幼虫早熟,使其提前蜕皮死亡。虫螨腈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昆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内吸作用,二者混配可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如不慎接触眼睛,立刻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携带此标签请医生治疗。对症治疗。2.如不慎接触皮肤,脱掉被污染的衣服,立刻用清水冲洗15—20分钟,并携带此标签请医生治疗。3.如不慎吸入,转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刻请医生治疗。4.如不慎吞服,立即停止用药,用大量的清水漱口后,立刻携标签就医,请医生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27克/升(虫螨腈85克/升,甲氧虫酰肼4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