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螺螨酯PD20242757
- 登记证号
- PD20242757
- 农药名称
- 阿维·螺螨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玥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质量浓度506克/升(阿维菌素56克/升,螺螨酯450克/升)。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螺螨酯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红蜘蛛,于害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阿维菌素是一种放线菌发酵产生的具有杀虫杀螨活性的化合物,能干扰昆虫神经生理活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螺螨酯属于季酮酸类杀螨剂,抑制害螨体内脂质合成、阻断能量代谢,其杀卵效果较好。二者混配增效,对柑橘树红蜘蛛有较好防效。
1.请严格按照标签规定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鞋,佩戴手套、帽子、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误吸: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本品中阿维菌素解毒方法对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06克/升(阿维菌素56克/升,螺螨酯45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