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菌腈·精甲霜·噻呋PD20242794
- 登记证号
- PD20242794
- 农药名称
- 咯菌腈·精甲霜·噻呋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
- 登记证持有人
- 好品(山东)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6%
- 备注
- 质量浓度64.4克/升(咯菌腈10.8克/升,精甲霜灵21.6克/升,噻呋酰胺3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
精甲霜灵2%
噻呋酰胺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根腐病 | 75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白绢病 | 75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1.建议使用前摇匀。将药剂按照要求兑水配好后,均匀洒在种子上进行拌种。拌种要均匀,让每个种子表面都有药液,以保证防治效果,为避免药剂浪费,应洗净药瓶。2.用于包衣的种子应为经过精选的优质种子。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精甲霜灵是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对防治花生根腐病有较好防效。咯菌腈是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作为种子处理剂用于防治作物的种传及土传病害。噻呋酰胺具有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白绢病等有效。本品采用精甲霜灵、咯菌腈、噻呋酰胺三元复配,可有效防治花生根腐病和白绢病。
1.拌种后如不能及时播种,应将种子摊开于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存放。2.拌种后不能闷种不能晒种。3.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防护用品,避免药剂接触眼睛,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不要引吐,立即送医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64.4克/升(咯菌腈10.8克/升,精甲霜灵21.6克/升,噻呋酰胺3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