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唑·氟吡菌PD20242829
- 登记证号
- PD20242829
- 农药名称
- 苯甲唑·氟吡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亿田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350克/升
- 备注
- 质量分数31.5%(苯醚甲环唑22.5%,氟吡菌酰胺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50克/升
氟吡菌酰胺1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树脂病 | 2500—3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树树脂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一般为柑橘树抽稍期或幼果期,可施药3次,间隔10—15天,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苯醚甲环唑属三唑类内吸性甾醇脱甲基抑制剂杀菌剂,对真菌尤其是担子菌门和子囊菌引起的病害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氟吡菌酰胺属吡啶乙基苯酰胺类杀菌剂,作用于真菌线粒体的呼吸链,抑制琥珀酸脱氢酶(复合物Ⅱ)的活性从而阻断电子传递,导致不能提供机体组织的能量需求,进而杀死靶标菌或抑制其生长发育。两者复配用于防治柑橘树树脂病。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分数31.5%(苯醚甲环唑22.5%,氟吡菌酰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