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环丙唑醇PD20242833
- 登记证号
- PD20242833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环丙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武穴市旭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质量浓度507克/升(吡唑醚菌酯225克/升,环丙唑醇282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环丙唑醇25%
吡唑醚菌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锈病 | 20-28毫升/亩 | 喷雾 |
于小麦锈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喷雾施药,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及作物生育期,兑水30—40公斤/亩为宜,可用药2次,施药间隔期为7天左右。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吡唑醚菌酯与三唑类杀菌剂环丙唑醇复配而成,通过抑制线粒体呼吸、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具有内吸性,施药后能被植物迅速吸收。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药液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请及时就医。因疏忽或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禁止引吐,请速携标签就医,并依据中毒情况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07克/升(吡唑醚菌酯225克/升,环丙唑醇28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