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20153
- 登记证号
- WP2012015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1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保定燕赵制香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7
- 批准日期
- 0.015%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0.0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1、从反方向用手轻轻推蚊香中心,轻轻抖动逐渐拉开。2、把香架尖端插入蚊香中心的孔中,将蚊香的另一端点燃。3、使用时如被折断可夹在香架上使用。
本品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用于驱蚊杀蚊,适用于家庭、宾馆、酒店等场所。
1、燃烧的蚊香放在室内的上风处,勿在电扇直吹或者大风处使用,以免吹熄火或者影响使用效果。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安全、防火,不要使用燃着的火或者未烬的烟灰与易燃品接触,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3、用后请洗手。4、本品对鱼、家蚕高毒,禁止在鱼塘、蚕室及附近使用。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7、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接触本品。
急救措施:若吸入引起不适,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若误食,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立即携产品标签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1、请于50°C以下阴凉干燥处避光贮存,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或运输。3、开封后未使用的点蚊香片请注意封存,一旦潮湿,请勿在太阳下暴晒,应与干燥通风处吹干。4、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