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21243
- 登记证号
- PD20121243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7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黑星病 | 6000-7000倍液 | 喷雾 |
1.建议在病害初发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可连续用药3次,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本品具有内吸、治疗、保护三种作用。药效快,喷药后较短时内可被作物吸收,并向上传导,有效控制病害的发生和蔓延。对真菌性病害梨树黑星病具有较强治疗效果和较长持效期的特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4.本品对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切忌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 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在低于10℃和高于30℃贮存,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