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噁·丁草胺PD20242848
- 登记证号
- PD20242848
- 农药名称
- 丙噁·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2%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美程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42%
- 备注
- 质量浓度429克/升(丙炔噁草酮61克/升,丁草胺36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6%
丙炔噁草酮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应于水稻移栽前,灌水整平稻田后进行土壤喷雾1次。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2.稻田灌水整地捞平沉浆后进行施药,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3—5天。移栽时、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以免产生药害。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作用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复配而成,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鸭舌草、节节菜、狼把草、陌上菜、藜、鳢肠、紫萍、雨久花等一年生杂草。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接触药液。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1.眼睛溅药: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2.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畅通,请医生诊治。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429克/升(丙炔噁草酮61克/升,丁草胺36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