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42863
- 登记证号
- PD20242863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新农大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1%,117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量40—6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施药时,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用人员在施用过程中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到本品。施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2.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撒出。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 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清新处;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1%,11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