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噻草胺·异丙隆PD20242873
- 登记证号
- PD20242873
- 农药名称
- 氟噻草胺·异丙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389克/升(氟噻草胺65克/升,异丙隆324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隆30%
氟噻草胺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17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冬小麦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一次,每亩兑水30公斤。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使用1次。
本品属芳氧乙酰胺类化合物与取代脲类混配,异丙隆干扰光合作用的进行,在光照下不能放出氧和二氧化碳,有机物生成停止,配合氟噻草胺抑制细胞分裂与生长,经杂草根系和幼嫩芽、叶吸收,对单、双子叶杂草兼除。
1.本品对油菜、蚕豆等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禁止药液漂移。2.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应注意安全防护,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应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等身体部位。3.操作本品时应禁止饮食、吸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与氧化剂接触有危险性反应,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本品属低毒农药,无典型中毒症状。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89克/升(氟噻草胺65克/升,异丙隆324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