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71713
- 登记证号
- PD20171713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奥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8-16克/亩 | 喷雾 |
1、于虫害发生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喷施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对于防治小麦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等,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
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重者抽搐。 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 4、如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运输时要防潮防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