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氨吡啶酸PD20242899
- 登记证号
- PD20242899
- 农药名称
- 氯氨吡啶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1%
- 登记证持有人
-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21%
- 备注
- 质量浓度240克/升。氯氨吡啶酸三异丙醇胺盐40%,46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氨吡啶酸2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草原牧场(禾本科) | 阔叶杂草 | 25-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禾本科草原牧场中,阔叶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推荐用水量为30—40公斤/亩。2.每季作物最多施用1次。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苗后茎叶除草剂。
1.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严禁重喷或漏喷,并防止雾滴飘移到其他田块。2.牲畜取食氯氨吡啶酸处理过的牧草或干草后,会被牲畜的粪便排出体外。粪便中含有未降解的氯氨吡啶酸,不可用于敏感阔叶作物的肥料,否则会产生药害。粪便可留在牧场上自然降解或用作禾本科牧草和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的肥料。氯氨吡啶酸处理过的牧草干草,不可用于覆盖种植阔叶作物的农田或者花园,不可作为阔叶作物的栽培基质。3.用氯氨吡啶酸处理后的草场,牧草上药液干后即可放牧。4.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护目镜、手套和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清洗干净手脸。5.不得直接施用于或飘移至邻近阔叶作物,避免产生药害。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8.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9.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10.不宜在阔叶牧草地区使用。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40克/升。氯氨吡啶酸三异丙醇胺盐40%,46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