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草胺PD20242914
- 登记证号
- PD20242914
- 农药名称
- 甲磺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质量浓度625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磺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48-72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应于甘蔗种植后出苗前进行土壤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为4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属三唑啉酮类除草剂,用于防除甘蔗田一年生杂草如马唐、反枝苋、旱稗、牛筋草等。
1.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施药时避免雾滴飘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施药后的作物不得用于饲喂动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4.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62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