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草·草铵膦PD20242916
- 登记证号
- PD20242916
- 农药名称
- 氟草·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9-28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197克/升(丙炔氟草胺15克/升,草铵膦18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8.5%
丙炔氟草胺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避免药液喷到作物绿色部位,避免漂移到邻近作物田。3.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本品是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该产品具有活性高、杀草谱广、持效期长的特点。 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鞋子,戴帽子、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97克/升(丙炔氟草胺15克/升,草铵膦18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