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灭·敌草隆PD20171620
- 登记证号
- PD20171620
- 农药名称
- 甲·灭·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瀚斯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7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5%
2甲4氯钠8%
莠灭净5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克/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甘蔗苗后早期,一年生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行间定向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由2甲4氯、莠灭净和敌草隆复配而成的甘蔗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牛筋草、马唐、胜红蓟、日本草、马齿苋、繁缕、碎米莎草、稗草、千金子等一年生杂草。
1、施药时建议在蔗田大垅使用,蔗行间隔1米以上,喷头加保护罩,喷雾时尽量使药液少接触甘蔗茎叶。麦类、花生、水稻、茄类、菜类、棉花、马铃薯、油类、豆类、瓜类、果树、果木、香蕉苗等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上。 2、喷雾要均匀细致,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产生局部药害。 3、施药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免午时高温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禁用。 4、本品不能用于套种或混种其它作物的甘蔗田,本品不能在果蔗田使用。 5、后茬宜种甘蔗或棉花,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期应在240天以上。 6、施药时,应戴好防护用具,避免药剂溅在皮肤上和眼睛里。 7、远离水产养殖区,避免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某些糖蔗品种对本品敏感,如粤糖63/237#、93/158#、3/159#。新台糖23/25#等,请勿使用。禁止在果蔗田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入空气清新处;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15分钟; 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误服须迅速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