茚虫威PD20171557
- 登记证号
- PD20171557
- 农药名称
- 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超低容量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3%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0-200毫升/亩 | 超低容量喷雾 |
1.于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防治时,田间保持5-7厘米左右的水层,药后保水3-5天; 2.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超低容量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施药间隔期7天,并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本产品有效成分为茚虫威,属噁二嗪类杀虫剂,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以胃毒作用为主,兼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迅速停止取食,对作物保护效果较优越,并具有耐雨水冲刷特性。对稻纵卷叶螟等抗性害虫和大龄幼虫防效较好。
1.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护目镜,避免眼睛、粘膜、接触本品,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 2.本品对蜜蜂、家蚕、水生生物有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残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注意避免污染水源。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 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