茚虫威PD20171526
- 登记证号
- PD20171526
- 农药名称
- 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邹平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1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葱 | 甜菜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5-10毫升/亩 | 喷雾 |
| 芦笋 | 甜菜夜蛾 | 14-18毫升/亩 | 喷雾 |
1.于菜青虫、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发生始盛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大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芦笋上使用安全间隔期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一种噁二嗪类杀虫剂,通过干扰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活性,施药后害虫停止取食,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芦笋和大葱甜菜夜蛾。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鸟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鸟类保护区、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接触皮肤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误食,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