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171518
- 登记证号
- PD20171518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种衣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60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60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6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583-8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手工包衣:按处理每100千克种子加1.5~2.0升药液(推荐制剂用药量 + 清水),倒入种子上充分翻拌,待种子均匀着药后,倒出摊开置于通风处,阴干后播种。机械包衣:按推荐制剂用量加适量清水,将药液调成浆状液;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调整机械的药种比为1:80~100进行包衣处理。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内吸性强,活性高,同时具备胃毒和触杀作用,对蚜虫具有较高的防效和较长的持效期。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 2.用于包衣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首次使用本产品的种子品种须 经包衣适应性及发芽安全性试验,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包衣。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 3.拌种和播种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用药 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可能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4.处理后的种子禁止供人畜食用,也不要与未处理种子混合或一起存放。 5.播种后必须覆土,严禁禽畜进入。 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远离水 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7.用过的容器、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9.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切勿倒置。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