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171474
- 登记证号
- PD20171474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20
- 批准日期
- 8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200克/亩 | 土壤喷雾 |
1.每亩按推荐剂量兑水30-50公斤,对杂草定向喷雾。 2.在杂草处于萌发期尚未出土时喷药效果最佳。在推荐剂量内,沙壤土可用低剂量,粘土可用高剂量。 3.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本品不能用于套种或混种其他作物的甘蔗田,不能在果蔗田、麦田使用,后茬宜种甘蔗或棉花,轮作花生、大豆、西瓜的间隔期应在240天以上。
本品为脲类除草剂,抑制杂草光合作用,为内吸性的除草剂,并有一定的触杀性能。对一年生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如稗草、马唐、牛筋草、繁缕、龙葵等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 2.使用本品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叶片上,以免药害。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