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70221
- 登记证号
- PD2007022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8-7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本品宜在水稻生长的中前期使用,该药药效和温度呈正相关,温度高,杀虫效果好。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稻飞虱有良好的效果。
1.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具,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包装袋应妥善处理,不可另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 ,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运输时应注意使用专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