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220150
- 登记证号
- PD20220150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0亿CFU/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28
- 批准日期
- 1000亿CFU/克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0亿CFU/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苹果树轮纹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进行常规喷雾,施药间隔10—15天,可连续用药3次。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以达到药液喷到叶面湿润又刚好不滴水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喷药时间最好选择气温较高的阴天、雨后或早晨等湿度大时施用。
本品是由枯草芽孢杆菌生产的杀菌剂,枯草芽孢杆菌喷洒在作物叶片后,其活芽孢利用叶面上的营养和水分在叶片上繁殖,迅速占领整个叶片表面,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达到有效排斥、抑制和杀灭病菌的作用,从而形成连续完整的保护膜,使病原菌丧失侵染能力。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1.不能与含铜物质或链霉素等杀菌剂混用。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 禁止在河塘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干净;大量吸入者和误服者,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