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铵膦PD20220134
- 登记证号
- PD20220134
- 农药名称
- 2甲·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孟州传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28
- 批准日期
- 13.6%
- 备注
- 2甲4氯钠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0%
2甲4氯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400-5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施药的最佳时期为杂草的营养生长旺盛期,兑水量30—45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茎叶喷雾1次。2.选择晴好天气,按防治作物、用药量、使用方法、根据杂草的株高,调节喷头高度,将杂草完全喷透,确保杂草充分吸收药液。3.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喷。4.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本品是一种广谱灭生性芽后除草剂,能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杂草,广泛用于非耕地除草。对牛筋草、香附子、小飞蓬、节节草、水花生等恶性杂草有防效。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非靶标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混浊水,以免降低药效。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4.施用本品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5.使用本品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与灌木成片干枯,应注意火灾发生。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误吞本品,立即催吐;若摄入量大,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 15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专用车辆运输。5.产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2甲4氯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