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120140
- 登记证号
- WP20120140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08%
- 登记证持有人
- 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9
- 批准日期
- 0.08%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将蚊香脱开成两单圈,将铁架垂直折起,然后点燃香圈末端,将蚊香中心插在铁架的尖端。
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能有效驱杀蚊子,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室内场所。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忌用高温烘烤。 2.如不慎受潮,可在通风口吹干后使用,效果不变。 3.使用时应远离火源和易燃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 4.勿在电风扇或大风处使用,以免影响效果。 5.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7.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本品微毒,无特效解药剂。如不慎吸入,请移至通风处,并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食入,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