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PD20171418
- 登记证号
- PD20171418
- 农药名称
- 毒·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泉辉作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7%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山东松冈化学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2%
辛硫磷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龟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1.本品应于甘蔗播种时均匀撒施播种沟内或结合甘蔗培土施药。 2.避免在阳光强烈时施药。 3.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甜菜、烟草、莴苣等一些作物花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5.产品在甘蔗苗期使用,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6.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入内。
本品是一种低毒类土壤处理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它融合了两种有机磷农药的作用特点,达到快速杀灭害虫的目的。
1、本品不可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症状为: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症状。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 脱除受污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