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PD20171405
- 登记证号
- PD20171405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2%
- 登记证持有人
- 兴农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9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精吡氟禾草灵原药为褐色液体,是一种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操作时要做好防护准备,戴防护镜、防护手套和口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不可作为他用。 2.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水或流动清水或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若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就医。 3.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库房中。保持容器密封。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2.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