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溴磷PD20171399
- 登记证号
- PD20171399
- 农药名称
- 丙溴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卓田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菏泽龙歌植保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二化螟,在卵孵化盛期施药。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在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卵孵化盛期对水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的杀虫剂,兼有杀幼虫和杀卵活性。本品不具有内吸传导性,但能够迅速深入叶片组织,可杀死叶背害虫,且耐雨水冲刷。
1.勿将本品与碱性剂和铜制剂混用。 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3.配药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5.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6.本品对鱼、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禽鸟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接触这些生物。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水域中冲洗施药器具,植物开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能直接倒入水体。请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急性轻微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疲劳乏力及多汗等。一旦出现大汗、腹痛、眼睛疼痛、瞳孔收缩、流涎、呼吸困难、心率加速、抽搐及昏迷现象为严重中毒症状。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出现皮肤刺激症状,需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在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如果出现呼吸异常或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立即请医生诊治或拨打急救救助电话。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阿托品(Atropine);肟制剂(Oxime),如双复磷(Toxogonin)。解毒剂的使用需遵医嘱。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