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PD20171397
- 登记证号
- PD20171397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5%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0.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山药 | 根结线虫 | 3000-5000克/亩 | 沟施 |
| 黄瓜 | 根结线虫 | 3000-3500克/亩 | 沟施、穴施 |
1. 初见黄瓜根结线虫为害期或山药播种前,用适量本品拌细土沟施或穴施。每季使用1次。 2.田间用药时请避免药剂颗粒接触作物叶片,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从而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较慢地导致死亡。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 2.施药后立即清洗裸露部位的皮肤,更换并清洗工作服。 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性,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5.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6. 禁止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在患者清醒状态下,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