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PD20171367
- 登记证号
- PD20171367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省益农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质量浓度200克/升。 2024年9月29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40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漂移。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得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
质量浓度20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