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烯草酮PD20171311
- 登记证号
- PD20171311
- 农药名称
- 氟磺·烯草酮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1%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2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草酮6%
氟磺胺草醚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1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大豆苗后2—4叶期,一年生禾本科杂草1—3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推荐亩喷液量15—30升,均匀茎叶喷雾。 2.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本品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敏感的后茬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的药害。 3.高温、干旱季节施药应选择傍晚进行。在干旱的气候条件下,施药前灌水或雨后施药会有利于药效发挥。 4.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 5.大风天或预计未来1小时遇雨请勿施药。 6. 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氟磺胺草醚和烯草酮的复配制剂,具有内吸传导选择性,杀草谱广。经杂草茎、叶吸收可有效防除鸭跖草、苣荬菜、刺儿菜、苘麻、藜、苋、铁苋菜、稗、马唐、千金子、狗尾草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1. 喷药前后空气湿度大于65%有利于药效发挥。 2. 用药后作物幼苗可能会有轻微灼伤、发黄,几天后即可恢复正常。 3.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4. 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避免直接接触眼睛和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养鱼稻田禁用。 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 7.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吸 入: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 误 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