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唑醇PD20171291
- 登记证号
- PD20171291
- 农药名称
- 粉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粉唑醇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45-60毫升/亩 | 喷雾 |
1、发病初期开始施药。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推荐值为14天,建议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为3次。
本品是一种保护与治疗作用兼并的内吸三唑类杀菌剂,内吸性强,通过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再由维管束向上转移,对麦类白粉病的孢子堆具有铲除作用。
1、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3、本产品对鸟类、蜜蜂有毒,注意保护鸟类,鸟类取食区及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时应注意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4、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7、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接触部位;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急救,可考虑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