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71278
- 登记证号
- PD20171278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亿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兴宇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100亿芽孢/克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苗期立枯病 | 2-4克/平方米 | 苗床喷雾 |
| 黄瓜 | 白粉病 | 75-100克/亩 | 喷雾 |
本品防治水稻纹枯病、黄瓜白粉病在发病前或初期叶面喷雾,亩喷液量40-60升;防治水稻苗床立枯病在发病前或初期苗床喷雾。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对水稻纹枯病、黄瓜白粉病、水稻苗床立枯病具有较好防治作用。该菌剂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1.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1.本产品低毒,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使用不会出现中毒现象。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热源。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饲料、种子、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混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严禁与酸类、氧化剂及食品添加剂混贮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