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茚虫威PD20171242
- 登记证号
- PD20171242
- 农药名称
- 虫螨·茚虫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14%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0%
茚虫威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36-48毫升/亩 | 喷雾 |
1、为达到最佳防治效果,推荐在卵孵盛期或尽可能在幼虫发育初期使用。 2、间隔7-10天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的充分发挥。 4、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有效成分混配而成,适于害虫综合治理及抗性管理;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且具有一定的杀卵作用,渗透性强,杀虫速度快,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2、为延缓害虫抗性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施药前:详细阅读产品标签。配药时应穿长袖衬衣、长裤和戴手套。避免身体接触药液,配好后须洗净双手。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避免吸入雾滴或直接接触药液。不可进食或抽烟。必须远离水源、禽畜区。避免药雾漂移到其他人体或牲畜上。施药后:药液干后方可进入施药区。清洗全身并换洗喷药时穿的衣物。4、用后的空药袋,绝不盛载其它物品,应打洞埋入土中。 5、用过的容器及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清洗药械后的废液应引入废水沟中,避免污染河流和其它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穿好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在药液干燥前,请不要未穿防护衣进入防护区。1、误触:皮肤接触药液后,请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2、误服:饮水1-2杯后,用手指抠喉管引吐,并请医生治疗。3、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并请医生治疗。4、遇以上情况均需同时持此标签立即请医生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