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PD20171195
- 登记证号
- PD20171195
- 农药名称
- 苄氨·赤霉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郑州郑氏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3.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1.8%
赤霉酸A4+A7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调节果型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1. 于果树盛花期喷施1次,终花后再喷施1次,共喷2次。 2. 本品在苹果树上每季使用2次。 3. 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时请勿施药。
本品由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复配而成,能促进植物生长发育,可促进作物花芽分化和花茎伸长,促进幼果纵向细胞分裂和细胞膨大,提高座果率,提高品质。
1.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避免刺激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切勿吸烟或饮食。使用后及时洗手。 2. 本品对鸟类及赤眼蜂有毒,鸟类及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3. 容器应土埋或烧毁,切勿他用或随意丢弃。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弃于水田、湖泊、沼泽、河流等水体中。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5.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中毒症状:无典型症状。 急救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碳和大量水,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1.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及热源。 2. 本品应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同贮同运。 3. 本品应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