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PD20171184
- 登记证号
- PD20171184
- 农药名称
- 莎稗磷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莎稗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莎草及稗草 | 40-50毫升/亩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前3-5天,或移栽后5-7天每亩按推荐剂量拌湿润细土(沙)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保持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杂草苗前和苗后早期施用的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对正萌发的杂草效果最好,对2.5叶期前杂草有效。用于插秧水稻田,防除稗草(包括稻稗)、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草、扁杆蔗草、酸模叶蔘等一年生杂草及某些多年生杂草。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5、本品药雾和田中排水对周围阔叶作物有高伤害作用,应予注意。 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皮肤接触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渐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吹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